关于参加郑州市教育局第七届郑州地方高校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2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王铮

各学院:

为推进教学竞赛活动系统化、教学化、全员化,推动技能竞赛活动深入教学,岗课赛证综合育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决定举办第七届郑州地方高校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第七届郑州地方高校职业技能竞赛由郑州市教育局主办,各赛项由承办院校具体组织实施。

二、项目设置

本次竞赛共设15个赛项(附件2)。

三、时间地点安排

第七届郑州地方高校职业技能竞赛时间见各赛项规程(附件7),地点在各赛项承办院校(附件2)。

四、参赛对象、组队和报名

(一)参赛对象:原则上是开设有赛项相关专业的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的学生报名参加比赛。参赛选手必须是2021年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教师和学生须为同校在籍。

(二)组队:参加技能竞赛的学院应按项目进行组队,通过校内选拔产生。参赛队由领队一人(可由指导教师兼任)、指导教师和参赛选手若干人组成,具体人数应符合项目限额要求(不设备选队员)。

(三)报名:参赛学院将指导教师和参赛选手信息按要求报到参赛项目承办校联系人处。内容包括:技能竞赛报名表(附件4)、参赛学生及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5)、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和省招办录取名册复印件各1份、学生及指导教师二寸照片各2张。另请于9月26日前将参加比赛预算报至商管楼123办公室。

五、奖励办法

竞赛将依据各赛项竞赛规程(附件7)评判成绩,按参赛队比例设置奖项。竞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获奖比例原则上分别为参赛人数或队数的10%、20%、30%、40%,但所有获奖人员成绩均需达到赛项要求的最低合格标准,其中一等奖、二等奖参赛队指导教师获得指导教师奖。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各学院严格排查参加现场赛事所有人员的行程轨迹,比赛前14天内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二)参与现场比赛的人员请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健康证明(每类比赛开具一张即可)参赛。

(三)请各学院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比赛期间疫情防控方案,并有针对性的组织演练,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确保比赛安全顺利。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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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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